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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聚焦脱贫标准 加强政策衔接 我省着力筑牢贫困群众民生保障底线

    信息发布者:220777凤凰
    2018-02-13 13:30:40   转载

     1月29日,记者从省扶贫和移民办获悉,我省围绕“两不愁、三保障”脱贫标准,加强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,在稳定解决不愁吃、不愁穿的基础上,全力保障贫困群众义务教育、基本医疗、住房安全,着力筑牢贫困群众的民生保障底线。

        兜底保障有效加强。稳步推进农村低保提标增效,全省农村低保标准达到305元/月、平均补助水平达到225元/月,农村低保常补对象比例提高到18.1%。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25元,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,年保障水平达到3660元。

        教育扶贫持续提升。加强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动态衔接,将新增和返贫的贫困户就学子女及时纳入教育扶贫资助范围,实现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、关爱留守儿童、帮扶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“三个全覆盖”。创新推行教育扶贫资助政策校长(园长)负责制,变“学生跑”为“校长跑”,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各种助学政策。强化控辍保学措施,对因病因残无法随班就学的,做到定期送教上门;对厌学的贫困学生,采取单独编班和入读职业学校的方式因学施教。截至2017年底,全省累计发放教育资助资金8.98亿元,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35.05万人,基本消除因贫辍学现象,教育质量显著提高,从制度上保证了贫困群众义务教育的基本实现。

        健康扶贫成效显著。由政府全额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保,全省共安排4.35亿元扶贫资金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;安排财政扶贫资金4.93亿元,按年人均不低于90元筹资标准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,全面筑牢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补充保险、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,从制度上保证了贫困群众不再因病吃不饱、穿不暖。截至2017年底,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比例为6.79%,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累计52.60万人,救助金额3.27亿元。

        住房安全保障扎实推进。安排各级政府补助资金19.4亿元,对8.02万户农村困难群众的C级、D级危旧房进行维修改造,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.7万户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再精准工程,将实施搬迁安置与落实后续帮扶同步规划、同步推进、同步落实,确保搬迁群众“搬得出、稳得住、逐步能致富”。截至2017年底,全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人口4.2万人,建设安置住房11130套,住房竣工率100%;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人口7万人,建设安置住房18460套,住房竣工15170套,住房竣工率82.2%,完成搬迁入住42430人,搬迁入住率60.6%。(记者郑颖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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